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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。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,协助企业做好项目选址和环评,同时,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,一律不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。二是严把项目日常监管关。不定期联合开展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,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,督促项目业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,帮助企业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;加大新上项目清查力度,一旦发现未批先建项目,立即下达停建通知并责令补办环保手续。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。对不认真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的建设项目,坚决限期整改,整改不合格的建设项目,环保部门不批复试生产,不同意竣工环保验收,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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